社会责任报告

华侨城股份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股东的责任

2012年05月30日 华侨城股份 浏览量:

1.创新求变,提升主营业务发展能力

2011年是华侨城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后第一个完整的经营年度,也是企业创新求变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企业围绕发展的主旋律,不断探索顺应宏观形势和符合企业实际的发展道路,各项主营业务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实现了新五年计划的良好开局。

2011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73.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3.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企业股东的净利润31.8亿元,同比增长4.5%。期末合并资产总额达到627.6亿元,同比增长29.3%。截至 20111231,企业总市值为399亿元,在A股中排名第80位,较上年同期排名提升了22位。

2.加强内控建设,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2011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进行了系统梳理,全面修订并出台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对内控规范试点的统一安排,企业作为深圳辖区主板上市企业,于2011年开始试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以此为契机,将内控规范试点与全面风险管理结合起来,在企业范围内建立健全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控体系,从而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3.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1年,按照证券监管法规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在防控内幕交易方面的重点要求,企业全面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上市企业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并严格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针对重大事项和决议,企业及时发布公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开披露。

企业良好的规范运作水平得到了监管部门的充分肯定,2011年底,企业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同时被深圳证监局授予优秀称号(深圳172家上市企业仅有5家获此荣誉)。

4.加强沟通交流,完善投资者管理体系

2011年,企业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全年共接待基金、券商、保险、私募、QFII等机构投资者68批次来企业实地调研,利用IR电话、邮箱、深交所和企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近千名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企业还主动举办了2010年年报交流会、2011年半年报交流会、企业主要机构股东交流会、网上路演和“股东检阅日”等系列大型投资者交流活动,全年参加国内外券商组织的投资策略会10余次,与境内外机构投资者进行了多次有效的一对一、一对多交流。

2011年,在A股市场持续低迷,上证指数和深证成指分别下跌21.68%28.41%的情况下,企业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实现总市值全年增长6.25%,跑赢指数近三成,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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